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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江海事局长江海事局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置的行政单位,主要职责是保障水上交通安全、保护 水上环境清洁、保护船员整体利益、维护国家海上主权。 生态关联度高,辖区有危险品船公司208家,省际运输危险品船舶3388艘,年危险货物吞吐量近2亿吨;民用取水口218个。民生关联度高,辖区有开放口岸30个,亿吨港口14个,年吞吐量24亿吨。在建、已建过江通道118个,其中桥梁108座,隧道10条。登记船舶1.5万艘,航行船舶6.5万艘,年进出港船舶550万艘次;船公司近2000家;注册船员16.7万余人。涉客船舶1035艘,其中高速客船14艘,旅游客船51艘,滚装客船73艘,普通客船149艘,客货船14艘,客渡船734艘,年客运量3.2亿人次。发展关联度高,长江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,武汉中游航运中心、重庆上游航运中心建设全力推进,湖北、重庆、四川成为内陆自贸区。安全风险大,航运基础设施薄弱,港区停泊区多、渡口渡船多、桥区坝区多、油区和危险品作业点多、船舶船公司多、水运从业人员多,枯洪水期特点明显,风、雾天气频发,水上通航环境复杂。 |